广西热作所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我所办公时间调整通知如下:

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,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。

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     

2016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