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热作所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

所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》,结合热作所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201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夏季办公时间,时间为: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5:00-18:00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   

2016年4月25日